为落实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数据安全,根据工作需要,现就从业人员电子健康证明档案管理系统暂停使用及临时办理健康合格证明事项公告如下:
目前使用的从业人员电子健康证明档案管理系统存在网络安全漏洞,自2025年7月30日起暂停使用该系统,恢复时间另行公告。
需办理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至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名单附后)现场体检,合格后领取卡式或纸质健康合格证明。
注意事项:
1.卡式或纸质证明与电子健康证具有同等效力;
2.纸质健康合格证明需主检医师签字及加盖手章,并加盖医疗机构体检公章。
3.系统恢复后五原县卫健委将及时公告。
4.请准备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相关人员提前咨询体检机构。